偶然所得是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是指稅務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征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
更新時間:2022-07-07 14:12:35 查看全文>>
偶然所得是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是指稅務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征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
更新時間:2022-07-07 14:12:35 查看全文>>
新個稅法規(guī)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lián)Q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如下:在中國境內(nèi)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nèi)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nèi)和境外取得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nèi)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nèi)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nèi)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正確叫法是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或者免征額)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收體制,更好的進行稅制改革,而制定的稅收制度。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5000起征點稅率表
1、繳納社保后,工資、薪金個人所得低于5000元,無需繳納個稅。
2、繳納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qū)間在0-3000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shù)0
3、繳納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qū)間在3000元-12000元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210
4、繳納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qū)間在12000元-25000元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shù)1410
5、繳納社保后,大于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qū)間在25000元-35000元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shù)2660
(一)個人申請
符合規(guī)定享受減免稅優(yōu)惠的個人,應對照減免稅政策和減免稅項目,在發(fā)放個人工資薪金前,向財務處提交減免稅申請及相關資料。
(二)資料提供
申請享受減免稅優(yōu)惠的個人,應提供的資料主要包括:
1.申請人本人簽名的享受減免稅優(yōu)惠的申請原件;
2.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護照等)復印件;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股票交易所得屬于財產(chǎn)轉讓所得。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x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guī)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x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填寫扣繳義務人代扣稅款當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如:2019年3月20日發(fā)放工資時代扣的稅款,稅款所屬期填寫“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扣繳義務人的法定名稱全稱。
3.“扣繳義務人納稅人識別號(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填寫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表內(nèi)各欄
1.第2列“姓名”:填寫納稅人姓名。
2.第3列“身份證件類型”:填寫納稅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名稱。中國公民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填寫居民身份證;沒有居民身份證的,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或護照等。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個人所得稅一般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總額 - 五險一金 - 5000)×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未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后果是: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不繳,或者少繳應繳的稅款,逾期不繳的,稅務機關除了可以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外,還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對沒有繳納或者少繳稅款的,判處罰款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是抗稅,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jù):
:
甲企業(yè)員工陸某,2019年每月應發(fā)工資均為12000元,每月減除費用5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為1200元,作為獨生子女贍養(yǎng)老人專項扣除2000元,兩個孩子教育專項扣除2000元。
2019年每月預扣預繳=(12000-5000-1200-2000-2000)×3%=54(元)
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依法規(guī)定的免征額-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個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支出等)。
相關知識推薦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偶然所得是個人所得稅嗎
知識導航
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高級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