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企業(yè)所得稅征稅對象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企業(yè)所得稅征稅對象。
【內容導航】:
(一)企業(yè)所得稅征稅對象
本考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yè)所得稅第二節(jié)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征稅對象與稅率的內容。
【基礎考點】:企業(yè)所得稅征稅對象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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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類型 |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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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fā)生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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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fā)生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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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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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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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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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yè)所在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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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yè)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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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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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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