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案例帶你看懂個體工商戶的稅額減免計算
在會計實操中,個體工商戶是指以個人或者家庭財產(chǎn)作為經(jīng)營資本,依法經(jīng)核準登記,并在法定范圍內從事非農業(yè)工商經(jīng)營活動的個體經(jīng)營者。那么個體工商戶的稅額減免又該怎么計算呢?

為了讓納稅人準確享受稅收政策,規(guī)定了減免稅額的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舉例說明如下:
【例1】
納稅人李某經(jīng)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么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
納稅人吳某經(jīng)營個體工商戶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shù)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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