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外籍個人湯姆(非高管人員)受美國某機構(gòu)委托來中國工作,2020年5月10日來華,8月11日離境,在中國工作期間,中國企業(yè)每月向湯姆支付工資13000元人民幣,同時其所在美國機構(gòu)每月支付其工資折合人民幣10000元。湯姆在境內(nèi)、境外均擔任職務,不考慮稅收協(xié)定因素,計算湯姆8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 ?。┰?/p>
正確答案:
(1)湯姆在中國境內(nèi)累計居住時間=21+30+31+10=92(天),超過90天不滿183天,取得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離境當日按半天計算在中國實際工作天數(shù)。(2)湯姆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3000+10000)×10.5÷31-5000]×3%=83.71(元)。
非居民個人四項所得的計稅方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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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試教材第217,218,219,220,221頁
非居民個人四項所得的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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