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某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4月因違反法律規(guī)定部分貨物被依法沒收。該貨物購進時已抵扣進項稅額,賬面成本為309萬元(其中含一般納稅人提供的運輸服務成本9萬元,貨物適用稅率13%)。該批貨物應轉出進項稅額( ?。┤f元。
正確答案:
被依法沒收屬于“非正常損失”,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該批貨物應轉出的進項稅額=(309-9)×13%+9×9%=39.81(萬元)。
進項稅額轉出的規(guī)定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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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試教材第1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