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某制藥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5月銷售應稅藥品取得不含稅收入100萬元,銷售免稅藥品取得收入50萬元,當月購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款6.8萬元;應稅藥品與免稅藥品無法劃分耗料情況。該制藥廠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f元。
正確答案: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6.8×50÷(100+50)=2.27(萬元)故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6.8-2.27=4.53(萬元)。當期應納增值稅=100×13%-4.53=8.47(萬元)。
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頁碼
2023年考試教材第142,14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