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項租賃協(xié)議,甲公司將其原先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開始日為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chǎn)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xù)計量。2021年12月31日,該寫字樓的賬面余額為50000萬元,已計提累計折舊5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為48000萬元。假定轉(zhuǎn)換前該寫字樓的計稅基礎(chǔ)與賬面價值相等。甲公司適用的企業(yè)所得稅稅率為25%。不考慮其他因素,20
正確答案:
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該項寫字樓而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48000-(50000-5000)]×(1-25%)=2250(萬元)。相關(guān)會計分錄為:
借:投資性房地產(chǎn)——成本 48000
累計折舊 5000
貸:固定資產(chǎn) 50000
其他綜合收益 3000
投資性房地產(chǎn)賬面價值為48000萬元,計稅基礎(chǔ)=50000-5000=45000(萬元),形成應(yīng)納稅暫時性差異=48000-45000=3000(萬元),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00×25%=750(萬元)。
借:其他綜合收益 75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000×25%)750
特殊交易或事項中所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
知識點出處
第十六章 所得稅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3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