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
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應按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入賬。
(三)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1.基本處理原則
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之和確認為無形資產。
2.具體處理原則
類別 | 處理原則 |
無形資產 | 外購土地使用權用于自行開發(fā)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筑物時,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分別作為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核算 |

類別 | 處理原則 |
存貨 |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屬于存貨,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

類別 | 處理原則 |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 外購房屋建筑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地上建筑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例如,公允價值相對比例),難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為固定資產處理 |

類別 | 處理原則 |
投資性房地產 | 企業(yè)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停止自用改用于賺取租金等時,應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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