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精選回答

(1)標的資產。
標的資產,就是期權合約對應的標的證券是什么?具體是哪只股票?哪個股指?哪個商品期貨?等等。
(2)權利(call/put)。
期權合約對應的權利是認購期權還是認沽期權?
(3)行權價(Strike Price)。
行權價也稱為執(zhí)行價格、敲定價格、履約價格,是合約中規(guī)定的在期權買方行權時的交易價格。該價格確定后,在期權到期日,無論標的資產的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么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zhí)行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價格履行交易。對于認購期權,期權買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從期權賣方買入標的資產。對于認沽期權,期權買方有權利以行權價格賣出標的資產給期權賣方。
(4)到期日(Expiration Date)。
到期日是合約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權買方可行使權利的最后日期。合約到期后自動失效,期權買方不再享有權利,期權賣方不再承擔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市場的產品對應的到期日是完全不一樣的。上交所的期權合約到期日也是最后交易日,為每個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但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港交所的期權合約到期日是每個月倒數第二個交易日。
(5)權利金(Premium)。
權利金就是期權的買賣價格。權利金的計算是由期權計價公式決定的。期權權利方將權利金支付給期權義務方,以此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
(6)合約單位。
合約單位是1張期權合約對應的標的資產數量。大家要注意的是,不同標的資產,每1張期權合約對應的數量都有所不用,每次選擇一個新的標的資產期權交易之前,一定要確認期權的合約單位。
(7)保證金。
不管標的資產的表現如何,期權買方的損失僅限于購買期權所支付的權利金,期權的買方不需要繳納保證金。與此相反,期權賣方收了買方的權利金,作為交換,就要承擔一旦合約被買方行權,就得就收轉讓的風險。因此,賣方必須按照一定規(guī)則繳納保證金,并每日維持足額的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期權合約的財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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