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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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是11月1日,預習備考也已經(jīng)開始,請再預習備考的同時關(guān)注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匯總,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服務期。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服務期
【預習要點】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shù)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對已經(jīng)履行部分服務期限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對勞動者培訓出資,則無權(quán)要求勞動者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即使用人單位單方面聲稱已出資,但不能提供相應支付憑證的,因其缺乏證據(jù),也不能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2.服務期內(nèi)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者的過錯
如果勞動者因下列違紀等重大過錯行為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用人單位仍有權(quán)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賱趧诱邍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趧趧诱邍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蹌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軇趧诱咭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⑤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的過錯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儆萌藛挝晃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谟萌藛挝晃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塾萌藛挝晃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quán)益的;
⑤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抻萌藛挝辉趧趧雍贤忻獬约旱姆ǘㄘ熑、排除勞動者權(quán)利的;
、哂萌藛挝贿`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喾伞⑿姓ㄒ(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相關(guān)章節(jié)預習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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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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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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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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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的訂立 | |
| 勞動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 | |
|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 |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 |
|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 |
| 勞動爭議的解決 | |
| 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 |
【預習要點相關(guān)內(nèi)容】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guān)考點通:勞動合同與社保法 點擊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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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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