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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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將于11月1日開始,預習備考也已經(jīng)開始,2016東奧初級會計職稱網(wǎng)課正在火熱搶購中,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行政復議的申請。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要點:行政復議的申請
【預習要點】
(1)申請時間: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2)申請方式: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要點點撥】
1.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有書面的仲裁協(xié)議。
2.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相關章節(jié)預習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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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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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經(jīng)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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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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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 | |
| 民事訴訟 | |
| 行政復議 | |
| 行政訴訟 | |
【預習要點相關內(nèi)容】
2016年《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行政復議 點擊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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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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