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解析:企業(yè)資產的稅務處理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重點知識點:企業(yè)資產的稅務處理。
企業(yè)資產的稅務處理
(一)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案例】甲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6月份購進生產設備一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為5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8.5萬元,甲企業(yè)自己負擔的相關稅費為5萬元,甲企業(yè)當年為該生產設備計提了折舊費用3萬元,設備的折舊期限為10年,殘值率為5%:(1)該設備按稅法規(guī)定應計提折舊=(50+5)×(1-5%)÷10÷12×6=2.61(萬元);(2)甲企業(yè)當年計提折舊為3萬元,超過稅法規(guī)定限額,應調增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2.61=0.39(萬元)。
(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費用
1.生產性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2.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3.最低折舊年限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10年;
(2)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3年。
【多選題】根據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資產中,計提的折舊可以在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有( )。
A.生產性生物資產
B.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C.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D.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答案】AB
【解析】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3)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4)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5)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6)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1.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1)自行開發(fā)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2)“自創(chuàng)”商譽;
(3)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2.計稅基礎:
(1)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fā)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2)自行開發(fā)的無形資產,以開發(fā)過程中該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fā)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3.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4.“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yè)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四)長期待攤費用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資產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解釋】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fā)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投資資產
1.企業(yè)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2.企業(yè)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六)存貨
1.企業(yè)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guī)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yè)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不包括“后進先出法”);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七)資產損失
企業(yè)發(fā)生符合規(guī)定的資產損失(實際發(fā)生的、與取得應稅收入有關的),應在按稅法規(guī)定實際確認或者實際發(fā)生的當年申報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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