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知識點:抵銷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正處于基礎階段,這段時間我們的主要目標就是為以后的復習打下良好基礎,為了幫助大家科學學習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小編準備了經(jīng)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抵銷
1.約定抵銷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zhì)不相同的,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解釋】合同標的物分為四類:(1)有形財產(chǎn);(2)無形財產(chǎn);(3)勞務(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輸行為);(4)工作成果(如建設工程合同中由承包人完成的建設項目)。
2.法定抵銷
(1)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zhì)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張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zhì)不得抵銷的除外。
(2)一方債務已經(jīng)到期,另一方債務尚未到期,則“未到期”的債務人可以主張抵銷。
(3)效力不完全的債權不能作為主動債權而主張抵銷,如訴訟時效屆滿后的債權,該債權人不得主張抵銷;但作為被動債權,對方以其債權主張抵銷的,應當允許。
(4)法定抵銷中的抵銷權在性質(zhì)上屬于形成權,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抵銷的效果自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
(5)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6)不得抵銷的債務
?、俜梢?guī)定不得抵銷的債務(如因故意侵權產(chǎn)生的債務);
?、诟鶕?jù)合同性質(zhì)不能抵銷的債務(如提供勞務的債務、不作為的債務);
③當事人約定不得抵銷的債務。
注會經(jīng)濟法是一門非常重要的科目,大家千萬不要懈怠,學好經(jīng)濟法,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將它們靈活運用。東奧小編會繼續(xù)為大家?guī)砀嗑实?a href="http://www.gugebb.cn/c/2017-06-01/722891.shtml" target="_blank">CPA考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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