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獨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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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1/3為獨立董事,當提議召開是董事會中全部是的獨立董事嗎?比如董事會成員是12人,4人是獨立董事,是這4人一塊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才能召開嗎,當其中一個獨立董事提議召開時可以召開嗎?或者其中一個獨立董事和其他三個普通董事一起提議召開也是可以的吧。
回答:
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比如董事會成員是12人,4人是獨立董事,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必須是2個或者3個或者4個獨立董事提議召開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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