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2026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預習階段知識點
候鳥遷徙時,要穿越千萬里的風雨,沒有逞強,而是心中有明確的方向。2026年中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已經開始,別害怕起點低,就怕的是你連邁出第一步的勇氣都沒有。

【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可轉換債券(簡稱可轉債、轉債)是一種混合型證券,是公司普通債券與證券期權的組合體??赊D換債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按照事先規(guī)定的價格或轉換比例,自由地選擇是否轉換為公司普通股。

一、可轉換債券的基本性質
1.證券期權性,可轉換債券實質上是一種未來的買入期權,即持有人有在未來按一定的價格購買股票的權利。
2.資本轉換性,在正常持有期,屬于債權性質;轉換成股票后,屬于股權性質,即或股或債。
3.贖回與回售,一般會有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
二、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
1.標的股票
一般是發(fā)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
2.票面利率
一般來講,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普通債券的票面利率。
3.轉換價格、轉換比率、轉換期
【思考】如果你持有圖中的可轉債,你會現(xiàn)在轉股嗎?如果要轉股, 一張可轉債,可以換成幾股股票呢?

| 項目 | 內容 | |
| 轉換價格 | 轉股時,每股普通股所支付的實際價格 一般高于發(fā)售日股票市場價格 | 轉換比率 =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
| 轉換比率 | 每一張可轉換債券能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 | |
| 轉換期 | 持有人能夠行使轉換權的有效期限,轉換期≤債券的期限 | |
4.保護公司的條款——贖回條款、強制性轉換條款
| 基本要素 | 內容 |
| 贖回條款 | 當股價連續(xù)高于轉股價達到一定幅度時,發(fā)債公司按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的債券 |
強制債券持有人積極行使轉股權 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利息所蒙受的損失 | |
| 強制性轉換條款 | 在某些條件具備之后,債券持有人必須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 |
| 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地轉換成股票,實現(xiàn)發(fā)行公司擴大權益籌資的目的 | |
5.保護投資者的條款——回售條款
回售條款,是指當股價連續(xù)低于轉股價達到一定幅度時,債券持有人有權按照約定的價格,將可轉換債券賣給發(fā)行公司。
【“一零零”· 總結】贖回條款vs回售條款
| 條款 | 目的 | 轉股價與市價 | 解釋 |
| 贖回條款 | 保護發(fā)債公司 | 轉股價(賣價)≤市價達一定程度 | 賣的太便宜 |
| 回售條款 | 保護投資者 | 轉股價(買價)>市價達一定程度 | 買的太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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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可轉換債券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一琳老師《財務管理》2025考季基礎精修班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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