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減免稅的管理
有志者自有千計萬計,無志者只感千難萬難。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科目知識點:減免稅的管理,快來看看吧!
【內容導航】
(一)減免稅種類的一般劃分
(二)減免稅管理規(guī)程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科目第七章稅務管理
【知識點】減免稅的管理
減免稅的管理
(一)減免稅種類的一般劃分
1.法定減免
起征點、免征額屬于法定減免的范圍。
2.特案減免
3.臨時減免
(二)減免稅管理規(guī)程
1.納稅人享受報批類減免稅,應提交相關資料,提出申請,經具有審批權限的稅務機關(以下簡稱有權稅務機關)審批確認后執(zhí)行。
2.納稅人同時從事減免項目與非減免項目的,應分別核算,獨立計算減免項目的計稅依據(jù)以及減免稅額度。不能分別核算的,不能享受減免稅;核算不清的,由稅務機關按合理辦法核定。
3.納稅人依法可以享受減免稅待遇,但未享受而多繳稅款的,凡屬于無明確規(guī)定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或沒有規(guī)定申請期限的,納稅人可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申請減免稅,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但不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4.減免稅審批機關由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設定。
做決定之前仔細考慮,一旦做了決定就要勇往直前、堅持到底。多加練習中級經濟師考試試題,做好錯題記錄。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奧名師的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