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證函發(fā)出前的控制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搶學
在預習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的函證決策和設計詢證函后,就來到了詢證函的發(fā)出這一環(huán)節(jié),下文帶領大家學習的是在詢證函發(fā)出前的控制,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后,應當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fā)出。在詢證函發(fā)出前,注冊會計師需要對詢證函上的各項資料進行充分核對,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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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證函發(fā)出前的控制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函證的全過程保持控制。
(一)總體的完整性
如果采用審計抽樣,應確??傮w的完整性,并選擇恰當的方法以確定樣本規(guī)模和選取樣本項目。
(二)從總體中選取特定項目測試
根據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以及所測試總體的特征等,注冊會計師可以確定從總體中選取特定項目進行測試,選取的特定項目可能包括:
(1)金額較大的項目(高金額);
(2)賬齡較長的項目(高風險);
(3)交易頻繁但期末余額較小的項目(高風險);
(4)重大關聯方交易(高金額+高風險);
(5)重大或異常的交易(高金額/高風險);
(6)可能存在爭議、舞弊或錯誤的交易(高風險)。
(三)發(fā)出前核對信息
詢證函經被審計單位蓋章后,應當由注冊會計師直接發(fā)出。
在詢證函發(fā)出前,注冊會計師需要恰當地設計詢證函,并對詢證函上的各項資料進行充分核對:
(1)詢證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詢證者確認的信息是否與被審計單位賬簿中的有關記錄保持一致。對于銀行存款的函證,需要銀行確認的信息是否與銀行對賬單等保持一致。
(2)考慮選擇的被詢證者是否適當,包括被詢證者對被函證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觀性、是否擁有回函的授權等。
(3)是否已在詢證函中正確填列被詢證者直接向注冊會計師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將部分或全部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記錄進行核對,以確保詢證函中的名稱、地址等內容的準確性。
可以執(zhí)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①通過撥打公共查詢電話核實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
②通過被詢證者的網站或其他公開網站核對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
③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和地址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持有的相關合同等文件核對;
④對于供應商或客戶,可以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收到或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中的對方單位名稱、地址進行核對。
知識點來源:第三章 審計證據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圣妮老師24年《審計》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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