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實質性程序_2019年注會審計基礎階段知識點
讀書和學習是在別人思想和知識的幫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和知識。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相關基礎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同學備考。

【內容導航】
用作實質性程序
【所屬章節(jié)】
第三章 審計證據
【知識點】用作實質性程序
用作實質性程序
總體要求
實質性分析程序的目的是應對重大錯報風險、發(fā)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它不是強制程序,因為:
(1)細節(jié)測試同樣可能實現實質性程序的目的;
(2)分析程序需要前提和基礎,不一定適用于所有認定;
(3)實質性分析程序的精確度可能受到種種限制,所提供的證據在很大程度上是間接證據,證明力相對較弱。
從審計過程整體來看,注冊會計師不能僅依賴實質性分析程序,而忽略對細節(jié)測試的運用。
學者如取水,終日取而不能逾其量。操瓢者止于瓢;操盎者止于盎。故善學者不自溢其器。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會審計!
(注:以上內容選自范永亮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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