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小編導言】現(xiàn)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內容導航】:
(一)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三章消費稅法第一節(jié)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的內容。
【知識點】: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
所謂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屬于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簡稱應稅消費品)的起運地或所在地在境內。
消費稅的納稅人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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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含視為生產行為)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
自產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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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自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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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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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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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金銀首飾、鉆石、鉆石飾品的單位和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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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卷煙批發(fā)業(yè)務的單位和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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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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