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會《經濟法》每日一練:民法總則
人生就像一場長跑,跑的太快,容易后勁不足;跑得太慢,就會落伍;中途退出,就會斷送以前的努力;不參加,就沒有贏得比賽的機會。注冊會計師備考,大家不僅要跑得快,還要跑得穩(wěn)。
【多選】
根據(jù)《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提起訴訟是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下列各項中,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有( )。(2017年)
A.申請強制執(zhí)行
B.申請支付令
C.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D.申請追加當事人

【答案】ABCD
【解析】下列事項均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1)申請支付令;(2)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3)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5)申請強制執(zhí)行;(6)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7)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只要你有志氣,就沒有不敢想的事;只要你有霸氣,就沒有不敢干的事;只要你有骨氣,就沒有辦不成的事。東奧小編會持續(xù)更新注會考試習題,記得來練習哦!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