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_26年注會會計預習知識點
第六章長期股權投資與合營安排是注冊會計師會計教材中的重難點章節(jié),很多考生在開始學習時可能會感覺到難度太大,無法完全掌握。建議理解困難的考生可以將本章節(jié)跳過,在學習完金融工具后重新學習本章節(jié),或許有更多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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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
(一)投資時點的確認
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是指投資方能夠在自身賬簿和報表中確認對被投資單位股權投資的時點。對子公司投資應當在企業(yè)合并的合并日(或購買日)確認。實務中,對于聯營企業(yè)、合營企業(yè)等長期股權投資的持有,一般應比照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條件進行。
合并日(或購買日)【點撥】是合并方(或購買方)獲得對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控制權的日期。
點撥:
同一控制:合并日
非同一控制:購買日
同時滿足了以下條件時,一般可認為實現了控制權的轉移,即形成購買日。有關的條件包括:
(1)企業(yè)合并合同或協議已獲股東大會等內部權力機構通過。
(2)按照規(guī)定,合并事項需要經過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已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
(3)參與合并各方已辦理了必要的財產權轉移手續(xù)。
(4)購買方已支付了合并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并且有能力、有計劃支付剩余款項。
(5)購買方實際上已經控制了被購買方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享有相應的收益并承擔相應的風險。
應予說明的是,對聯營企業(yè)、合營企業(yè)投資的初始確認時點雖然現行會計準則中未予明確規(guī)定,但原則上可比照上述關于子公司的確認條件進行。同時,在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準則體系下,某一具體事項的會計處理規(guī)定未通過準則進行明確規(guī)定時,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關于資產、負債的確認條件進行。
(二)認繳制下尚未出資的股權投資的確認
對于認繳制下尚未出資的股權投資,投資方在未實際出資前是否應確認與所認繳出資相關的股權投資和負債,應結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與具體合同協議確定。若符合負債定義,在出資時間確定,且公司章程等規(guī)定股東按照認繳比例行使表決權、參與利潤分配和清算資產分配的情況下,則應在認繳時點全額確認負債及相應的資產;若公司章程等規(guī)定股東按照實繳比例行使表決權、參與利潤分配和清算資產分配,則未實繳出資的股東不確認負債或者在出現不可避免支付義務時確認負債。
知識點來源: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與合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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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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