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義務如何計量
精選回答

重組義務的計量:
企業(yè)應當按照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認預計負債金額。其中,直接支出是企業(yè)重組必須承擔的直接支出,并且與主體繼續(xù)進行的活動無關的支出,不包括留用職工崗前學習、市場推廣、新系統(tǒng)和營銷網絡投入等支出。因為這些支出與未來經營活動有關,在資產負債表日不是重組義務。
由于企業(yè)在計量預計負債時不應當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的利得,在計量與重組義務相關的預計負債時,也不考慮處置相關資產(如廠房、店面,有時是一個事業(yè)部整體)可能形成的利得或損失,即使資產的出售構成重組的一部分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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