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權質押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經濟法》基礎考點: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權質押。
【內容導航】:
1.質押合同的生效
2.質權的設立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二元外商投資糾紛案件的審理及法律適用的內容。
【知識點】: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權質押
1.質押合同的生效
外商投資企業(yè)的股東與債權人訂立的股權質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未辦理質權登記的,不影響股權質押合同的效力。當事人僅以股權質押合同未經外商投資企業(yè)審批機關批準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質權的設立
股權質押合同依照《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了出質登記的,股權質權自登記時設立。
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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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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