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解除的后果,應當賠償損失。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承攬合同的第三人是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更新時間:2025-12-24 15:12:27 查看全文>>
承攬合同解除的后果,應當賠償損失。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承攬合同的第三人是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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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第三人的合同的效力: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
該條款規(guī)定的是“利他合同”,在利他合同中,雖然第三人并非合同的當事人,但是合同的效力可以拓展到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履行請求權。利他合同的構成要件:(1)必須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2)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如果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包括: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即承擔《民法典》規(guī)定的締約過失責任。
1.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1)債權人與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1/2;
(2)擔保人有過錯而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對債務人不能清償?shù)牟糠殖袚r償責任;
(3)債權人有過錯而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主合同無效導致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合同無效
合同解除的效力有: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2)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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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程序包括:
①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②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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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協(xié)商解除、約定解除、法定解除和隨時解除。
1.協(xié)商解除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約定解除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fā)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一旦簽約,具有國家法律保護。
合同解除的程序
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1)在約定的異議期限屆滿后才提出異議并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請求解除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shù)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合同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2期以上,或者數(shù)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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