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流程:企業(yè)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注入資本并驗資。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更新時間:2025-12-30 12:59:41 查看全文>>
成立公司流程:企業(yè)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注入資本并驗資。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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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兩種形式的區(qū)別是派生分立和新設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部分財產依法分出,成立新公司的行為。
新設分立是指原企業(yè)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別設立為新的企業(yè)。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司法解釋
公司股份回購的情形有: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4)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5)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要約收購被收購公司董事會的義務
(1)被收購公司董事會應當對收購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及收購意圖進行調查,對要約條件進行分析,對股東是否接受要約提出建議,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提出專業(yè)意見。
(2)董事會針對收購所作出的決策及采取的措施,應當有利于維護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職權對收購設置不適當?shù)恼系K,不得利用公司資源向收購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不得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
(3)在收購人作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約收購完成前,被收購公司除繼續(xù)從事正常的經營活動或者執(zhí)行股東大會已經作出的決議外,未經股東大會批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不得通過處置公司資產、對外投資、調整公司主要業(yè)務、擔保、貸款等方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4)在要約收購期間,被收購公司董事不得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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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要約的規(guī)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禁售義務
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規(guī)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收購要約的規(guī)定
(1)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但出現(xiàn)競爭要約的除外。
(2)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3)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出現(xiàn)競爭要約的除外。
上市公司收購競爭要約的規(guī)定
公司債券暫停上市的規(guī)定
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公司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公司最近2年連續(xù)虧損。
公司債券的上市條件
公司增資基本流程:各股東同意增資的股東會決議;修改或補充增資章程;投入增資資金(或聘請評估公司進行實物/無形資產評估);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辦理工商、稅務等系列變更登記。
公司增資所需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開戶許可證原件;法人股東身份證原件;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股東章;原公司驗資報告復印件;原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章程修正;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會計報表)復印件;銀行上個月對賬單復印件;密碼支付器、金融服務卡(必須提供);網銀動態(tài)U盾。
注冊公司需要提供的資料:公司設立登記表,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fā)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jiān)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
核名;
租辦公室;
編寫“公司章程”;
刻私章;
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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