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定額稅率: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shù)×固定稅額(5元)。比例稅率:應納稅額=計稅金額×比例稅率。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財產(chǎn)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等等。
更新時間:2022-02-17 10:48:32 查看全文>>
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定額稅率: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shù)×固定稅額(5元)。比例稅率:應納稅額=計稅金額×比例稅率。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財產(chǎn)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租賃金額(即租金收入)。等等。
更新時間:2022-02-17 10:48:32 查看全文>>
印花稅的核定征收: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jù):
未按規(guī)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的;
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未按規(guī)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納稅期限: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印花稅納稅期限要求: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納稅地點: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源泉扣繳:
印花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
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納稅期限:
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納稅地點:
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一)一般納稅方法
納稅人根據(jù)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在應稅憑證上一次貼足印花,自行畫銷或蓋章加以注銷。
(二)簡化納稅方法
1.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的方法。
如果一份憑證的應納稅額數(shù)量較大,超過500元,貼用印花稅票不方便的,可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請?zhí)顚懤U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lián)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2.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方法。
印花稅的減免條件有:
1.對已繳納印花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fā)生權利義務關系,只是留存?zhèn)洳?。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2.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3.對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4.對農牧業(yè)保險合同免稅。
5.在商品住房等開發(fā)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jù)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xié)議或棚戶區(qū)改造合同(協(xié)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印花稅。
印花稅的計稅金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件數(shù)×固定稅額(5元)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jù)為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別是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均應包括調劑、易貨的全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jù)(與消費稅的委托加工區(qū)分)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chǎn)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chǎn)保險合同(人壽保險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技術合同;產(chǎn)權轉移書據(jù);營業(yè)賬簿;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是對經(jīng)濟活動和經(jīng)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jīng)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因納稅人主要是通過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來完成納稅義務,故名印花稅。
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具體規(guī)定:
立合同人:合同的當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立據(jù)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過程中買賣雙方的當事人。
立賬簿人:設立并使用營業(yè)賬簿的單位和個人。
領受人:領取或接受并持有該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怎么算
知識導航
注冊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初級會計師
高級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