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代表人是本案的當事人,目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他人的權益。訴訟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活動。
更新時間:2022-06-11 16:22:11 查看全文>>
行政訴訟代表人是本案的當事人,目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他人的權益。訴訟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進行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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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行政訴訟的二審程序和再審程序:
(一)二審程序
1.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人民法院對上訴件,認為事實清楚的,可以實行書面審理。人民法院應當對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全面審查,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依法改判。
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
訴訟時效適用范圍
1、訴訟時效的使用一般主要用于債權請求權;
2、特殊情況可適用于物權請求權。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限制
新規(guī)定列舉了四種債權請求權,當事人對這四種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四種債權請求權分別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就會導致義務人有權提出拒絕履行的抗辯權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具有法定性、強制性的特征,體現了義務人的時效利益,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以后,權利人便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義務人因此可以不履行義務,從而獲得了本不應獲得的利益。
訴訟時效的類型:
1、普通訴訟時效,是由民事基本法規(guī)定的普遍適用于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各種法律關系的時效期間,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2、特別訴訟時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別法針對某些民事法律關系規(guī)定的時效期間,特別訴訟時效詳見于《民法典》和民事單行法,其中常見的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為4年、海運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為1年。
3、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指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中斷事由
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因發(fā)生法定事由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訴訟依法暫時停止進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繼續(xù)進行的情況,又稱為時效的暫停。其實質是要把時效暫停期間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以保證權利人真正享有法律規(guī)定的提起訴訟的必要時間。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時間:
1、只有在訴訟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2、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以前發(fā)生權利行使障礙,而到最后6個月時該障礙已經消除,則不能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
3、如果該障礙在最后6個月時尚未消除,則應從最后6個月開始時起中止時效期間,直至該障礙消除。
二、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行政訴訟法是為了規(guī)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及時的審理行政件而制定的法律,是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國家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據。行政訴訟法是法院審理行政件和行政訴訟參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進行訴訟活動必須遵守的準則。它規(guī)定法院審理行政件程序方面的法律規(guī)范和行政訴訟參加人行使權利、承擔義務的各種法律規(guī)范,是現代國家據以建立行政訴訟制度的法律依據。維護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從而根據憲法的規(guī)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014年11月1日表決通過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15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受權播發(fā)了這一決定。這是行政訴訟法自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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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時效是當事人能夠向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效期限,超過了這一期限,則當事人喪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訴訟時效的效力就是指訴訟時效屆滿所產生的法律后果。
行訴法第46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由此可見,行訴法規(guī)定的一般訴訟時效為六個月。法定訴訟時效即法律有規(guī)定的訴訟期限從其規(guī)定。中國行政法律所規(guī)定的行政起訴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規(guī)定。
行政訴訟代表人是指為了便于訴訟,由人數眾多的一方當事人推選出來,代表其利益實施訴訟行為的人。國的訴訟代表人制度,是以共同訴訟制度為基礎,并吸收了訴訟代理制度的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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