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它是自然人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依據,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標志。
更新時間:2022-02-26 10:17:57 查看全文>>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它是自然人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依據,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體資格的標志。
更新時間:2022-02-26 10:17:57 查看全文>>
民事權利的分類包括
根據民事權利客體所體現的利益性質劃分:人身權、財產權、知識產權、成員權。
根據民事權利的作用方式劃分: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
根據權利實現方式劃分:絕對權、相對權。
根據權利效力所及范圍劃分:對世權、對人權。
根據權利是否可與其主體分離劃分:專屬權、非專屬權。
根據權利相互間的依存關系劃分:主權利、從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是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法律。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6次會議通過,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目前版本為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2020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階段學習計劃出爐!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能力
(1)權利能力就是自然人或組織能夠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資格。
(2)公民的權利能力
①根據法律部門的不同,可以分為民事權利能力、政治權利能力、行政權利能力、勞動權利能力和訴訟權利能力。
②根據享有權利能力的主體范圍不同
(3)法人的權利能力
法人權利能力的范圍則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業(yè)務范圍決定,自法人成立時產生,至法人終止時消滅。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類型
我國《民法總則》將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大類: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獨立地實施法律規(guī)定自然人有權實施的一切民事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完全,在法定范圍內,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地實施民事行為;在法定范圍之外,其民事行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獨立地實施民事行為。公民已達到一定年齡而未達法定成年年齡,或者公民雖達法定成年年齡但患有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不能獨立進行全部民事活動,只能進行部分民事活動。上述兩種人,統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年滿8周歲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該法還規(guī)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3.無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即自然人依法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資格。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具有以下特征:
1.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法律賦予的一種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資格。
所謂民事權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規(guī)定的,自然人或社會組織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事權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權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體的民事權利。民事權利能力僅僅是一種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資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這種資格的主體要享有某項實際的權利,還必須通過一定的行為參加到某一具體的法律關系中去。
稅收民事司法一定程度上體現公法與私法的關系,由于稅收權力的債權性質,對各類稅收進行債權保護需要在稅法上設定相關的民事司法保護制度予以救濟。其中稅收的優(yōu)先權、代位權、撤銷權制度等,都是有關稅收債權的重要保護制度。
稅收優(yōu)先權:
(1)稅收優(yōu)先于無擔保債權
(2)欠稅在前,稅款優(yōu)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3)稅收優(yōu)先于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代位權:欠稅納稅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稅收造成損害。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什么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