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應稅消費品稅收優(yōu)惠政策:暫時進境的貨物等。無代價抵償物。稅額在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等。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等。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進口貨物。 進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等。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進口貨物等。
更新時間:2022-03-11 13:29:55 查看全文>>
進口應稅消費品稅收優(yōu)惠政策:暫時進境的貨物等。無代價抵償物。稅額在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等。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等。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進口貨物。 進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等。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進口貨物等。
更新時間:2022-03-11 13:29:55 查看全文>>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算公式:
1.從價定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比例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比例稅率)=關稅完稅價格×(1+關稅稅率)÷(1-比例稅率)
2.從量定額(黃啤油)
應納稅額=進口應稅消費品數量×定額稅率
3.復合計稅(白卷)
銷售應稅消費品應交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的審核
從價定率辦法計稅:計稅依據為組成計稅價格,組價中應包含進口消費稅稅額。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用于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在銷售時,應按照規(guī)定,采用從價或從量的方法計算出應交消費稅金額,借記"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賬戶。
隨同產品一同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guī)定應交納消費稅的,所應繳納的消費稅,應作為"其他業(yè)務支出"處理,計提時,應借記"其他業(yè)務支出"賬戶,貸記,,應較稅金--應交消費稅"賬戶。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現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三、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原則上不允許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在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外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項請繼續(xù)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目前我國針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郵遞物品統(tǒng)一征收行郵稅。按照不同類目,稅率分別為10%、20%、30%、50%,其中食品飲料、箱包鞋靴的稅率為10%,化妝品、煙酒產品則高達50%。但在消費過程中,實際稅額未達50元時,給予免征。
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計稅方法:從價定率辦法計稅: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從量定額辦法計稅:啤酒、黃酒、成品油,應納稅額=進口應稅消費品數量×單位稅額,復合計稅辦法:只適用于進口卷煙、白酒。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進口應稅消費品稅收優(yōu)惠政策
知識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