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各個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且各個地區(qū)經濟差別較大等情況,二套房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各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可在這個范圍內依據城市的具體情況而定。
更新時間:2022-03-02 15:24:08 查看全文>>
考慮到各個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且各個地區(qū)經濟差別較大等情況,二套房契稅實行3% ~5%的幅度稅率。各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可在這個范圍內依據城市的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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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1)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監(jiān)察機關出具的監(jiān)察文書等發(fā)生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法律文書等生效當日。
(3)因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應當繳納已經減征、免征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當日。
(4)因改變土地性質、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需補繳土地出讓價款,應當繳納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當日。
納稅期限:
(1)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前申報繳納契稅。
契稅的計稅依據:
1.以不含增值稅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1)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以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不含增值稅成交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及所附建筑物、構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
(3)土地使用權出讓的,計稅依據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征收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實物配建房屋等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4)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頂層閣樓、儲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并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不同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并按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稅。
契稅完稅證明去當地的稅務部門開。
根據國家規(guī)定是契稅交給當地的稅務部門,通常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必須要完成契稅的繳納工作。如果購買的是新房,憑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發(fā)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辦理契稅繳納手續(xù)。
如果購買的是二手房,則須提供以下資料方可辦理契稅繳納手續(xù):買賣雙方到房產交易核心窗口簽訂房屋轉移納稅申請書、房產評估報告原件和復印件;買賣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原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契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境內發(fā)生權屬轉移的土地、房屋。
購房發(fā)票不是契稅發(fā)票,購房收據是開發(fā)商開的。契稅發(fā)票應是稅局開的,以開發(fā)商預收契稅款實際交到稅局時為準,交到稅局后稅局才會開票給開發(fā)商轉交給購房者本人。
用于辦房產證:如果沒有購房發(fā)票,辦理產權證的過程會更加繁瑣。因為辦理房屋產權證書需要的材料包括購房合同、申請人身份證、房屋登記申請表、購房全款發(fā)票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用以證明房屋已經完成資金交割,房子產權已經可以登記在購房人名下了。如果購房者無法提供意味著這套房子還沒有交齊相關稅費,就無法辦理產權證。
契稅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增值稅是價外稅。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fā)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yè)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計稅依據
1.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其計稅依據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確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按照國家規(guī)定購買第二套房,契稅不享受優(yōu)惠政策。國家規(guī)定:對首次購普通住房征收契稅的標準:90平方內1%、大于90平方1.5%;二套房:面積小于等于90平,契稅稅率1%;面積大于90平,契稅稅率為2%;三套房及以上套數,非普通住房按3%繳納。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
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以發(fā)生轉移的不動產,即土地和房屋為征稅對象,具有財產轉移課稅性質;土地、房屋產權未發(fā)生轉移的,不征契稅。
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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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二套房契稅怎么算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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