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抵減的應納稅額作為其他收益,需要交納企業(yè)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貸:其他收益-其他。
更新時間:2023-01-21 15:13:27 查看全文>>
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抵減的應納稅額作為其他收益,需要交納企業(yè)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貸:其他收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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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在業(yè)務處理時,應該是取得進項發(fā)票才入賬,并且在入賬當月認證
所以待抵扣進項,應該是當月銷項不夠時才會發(fā)生的業(yè)務,而不應該出現(xiàn)沒有認證待抵扣的進項稅額。
這樣,進項稅入賬時的分錄應該是:
借:原材料(或直接進費用的管理費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xiàn)金或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jù)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yè)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
進項稅認證是有期限的,從發(fā)票開出之日起180日之內必須到稅局認證。且必須當月入賬計入進項稅。進項稅抵扣是沒有期限的,也就是說如果形成進項留抵的話,可以無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畢。
法律分析:進項稅認證是有期限的,從發(fā)票開出之日起180日之內必須到稅局認證。且必須當月入賬計入進項稅。但進項稅抵扣是沒有期限的,也就是說如果形成進項留抵的話,可以無限期地留抵,直到抵扣完畢?!盃I改增”試點的一般納稅人兼營免征增值稅項目(或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且進項稅額無法準確劃分時,就要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yè)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當期全部營業(yè)額)。增值稅通常按月繳納,“當期”即為“當月”。企業(yè)各月經營情況不同,比例數(shù)據(jù)各異。從這個角度看,比例計算法也不是盡善盡美。也正因為如此,就給企業(yè)留下了增值稅籌劃空。
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需要跟實際情況來判斷。如果企業(yè)是一般納稅人,獲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是可以進行抵扣的,如果企業(yè)是小規(guī)模,或者沒有取得專用發(fā)票,或者對應的工程項目屬于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則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進項稅額扣除率是按照稅法的規(guī)定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也可以抵扣進項稅。其計算方法是按可抵扣的發(fā)票金額直接乘以扣除率就是進項稅了。轉增進項稅額:按照稅法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發(fā)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
進項稅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
銷項稅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
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稅率
進項稅額銷項稅額的區(qū)別:
進項稅額是指公司向供應商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記載的稅額,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公司向客戶銷售貨物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記載的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不含稅)×稅率
銷項稅額=銷售額(含稅)/(1+稅率)×稅率
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支付或者承擔當期銷項稅額。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
進項稅額在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就可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限,是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一次性(除不動產抵扣以外)就可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也許業(yè)務還未發(fā)生或者不動產、無形資產還未折舊或攤銷。
“當期進項稅額”納稅人當期所有的可抵扣進項,不需要按照銷項稅額一一對應。
最新知識問答
名師講解進項稅額加計抵扣分錄怎么做
黃潔洵初級《經濟法基礎》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培訓。
郭守杰初級《經濟法基礎》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王穎初級《初級會計實務》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天津市稅務師協(xié)會會員,就職于天津某知名律師事務所,理論基礎殷實,實務經驗及考試輔導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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