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員工取得公司發(fā)放的見義勇為獎金是否需要繳納個稅”,供大家參考!
問:員工取得公司發(fā)放的見義勇為獎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給見義勇為者的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25號)的規(guī)定,為了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對鄉(xiāng)、鎮(zhèn)(含鄉(xiāng)、鎮(zhèn))以上人民政府或經縣(含縣)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員工取得公司發(fā)放的見義勇為獎金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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