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效力是什么
精選回答

一般來說,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有以下內容:
1、確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為,具有不可爭辯力、不可變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隨意變更或撤銷。
2、拘束力。是指行政行為成立后,即對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產生法律上的約束力,有關人員或組織必須遵守、服從。
3、公定力。是指行政主體作出的行政行為,不論合法還是違法,都推定為合法有效,相關當事人都應當先予以遵守和服從,這是行政效率原則的要求。
4、執(zhí)行力。是指行政行為生效后,行政主體依法有權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為的內容得以實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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