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行紀合同_2019年《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答疑精選
古人云:知恥而后勇。有時,當你經歷了失敗之后,才會明白怎樣努力才能夠成功。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已經開始,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有委托合同和行紀合同的知識吧。

【學員提問】
為什么“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不可以是委托合同呢?委托合同也具有這些特征啊。
【相關例題】
根據合同法理論,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有( )。
A.雙務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紀合同
D.居間合同
E.實踐性合同
正確答案:A,C
【知識點】其它知識點
答案解析 :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東奧答疑】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而行紀合同是必須支付報酬的。
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紀事務, 委托人不和第三人發(fā)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委托事務,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有可能與第三人發(fā)生權利義務關系。
這道題明確說明是以自己的名義,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所以不能是可以選擇可以以自己名義也可以不以自己名義,可以支付報酬也可以不支付報酬的委托合同。
其實根本就沒有什么假如,每個人的人生都不可重新設計,只有行動在當下才有可能改變未來。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備考正在進行,讓我們馬上行動起來吧。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教務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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