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共同被告
備考稅務師一定要配合做習題,今天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希望大家能夠認真作答。
【單項選擇題】
根據(jù)《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確定訴訟被告的規(guī)則是( )。
A.復議機關為被告
B.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
C.由原告選擇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與作出維持決定的復議機關二者中任意一個為被告
D.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為共同被告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
不做破題爛題,跟著小編的節(jié)奏一起做同步練習題,相同的知識點搭配習題,讓你更加深入學習。點擊獲取更多稅務師同步練習。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