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diǎn):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小編導(dǎo)言】我們一起來學(xué)習(xí)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diǎn):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內(nèi)容導(dǎo)航】:
(一)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本知識點(diǎn)屬于《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第二節(jié)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的內(nèi)容。
【沖刺考點(diǎn)】: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nèi)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nèi)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nèi)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香港、澳門、臺灣同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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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類別 |
承擔(dān)的納稅義務(wù) |
判定標(biāo)準(zhǔ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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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納稅人 |
無限納稅義務(wù) |
①住所標(biāo)準(zhǔn):是指因戶籍、家庭、經(jīng)濟(jì)利益關(guān)系而在中國境內(nèi)習(xí)慣性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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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納稅人 |
有限納稅義務(wù) |
非居民納稅的判定: |
實踐中遵循的臨時離境判定方法

無住所外籍人士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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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住所外籍人士 |
居住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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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納稅人 |
T≤90(18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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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83)<T <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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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納稅人 |
一年≤ T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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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五年 |
責(zé)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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