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知識點:其他應收款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知識點:其他應收款。
【內容導航】:
(一)應收股利的賬務處理
(二)應收利息的賬務處理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八章流動資產(chǎn)(一)第二節(jié)應收款項的核算的內容。
【知識點】: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應收票據(jù)、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主要包括:(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2)應收出租包裝物的租金;(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4)備用金(向企業(yè)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5)存出的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6)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備用金也稱零用現(xiàn)金。建立備用金制度,目的是為了簡化核算手續(xù)。它是由會計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核定、撥付一筆固定數(shù)額的現(xiàn)金,并規(guī)定使用范圍。備用金經(jīng)管人員在規(guī)定范圍內支付,按規(guī)定的間隔日期或在備用金不夠周轉時,憑有關憑證向會計部門報銷,補足備用金定額。備用金必須由專人經(jīng)管,必須由指定的負責人簽字同意才能支付。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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