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內部審計內控評審的再認識
國際內部審計的發(fā)展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重點放在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為主的財務審計上;第二階段是以效益和效果為核心的內部控制評審模式;第三階段采取風險評估為主的模式。我國內審目前正從第一階段向第二階段發(fā)展,即開始向內控評審靠攏,理論上早已對它展開過多次討論,并逐漸趨于成熟和完善。內控評審即從內部控制的角度,通過了解、測試和評價,促進企業(yè)加強和完善有關制度建設,并以此確定項目審查的重點和范圍。如目前我公司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就是采取內控評審的方法,建立了一套內控評審程序和方法,在對相關考核指標評價的基礎上,調查測試內部控制系統(tǒng),查找控制的薄弱環(huán)節(jié),然后和被審計單位一起討論評價結果和改進的措施。采用這類方法,既能深入查出問題,更能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治標又治本。被審計單位普遍認為對其決策和經營管理幫助較大,同時也感覺到了壓力。
為了適應新的發(fā)展形勢,開展內控評審在我國顯得尤為重要。但就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看,大多數單位尚處于剛剛進入這一領域或正準備進入的狀況,對內控評審的認識還比較模糊,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內控評審與審計的關系
很多單位開展的所謂內控評審,實際上僅僅是一種延伸性控制評審和補償性控制評審,即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審計內容向檢查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延伸,在一定程度上這種方法比較適應我國審計工作現狀,但并不是我國內控評審的發(fā)展方向。真正的內控評審應該是作為現代審計的基礎,根據控制評審的結果,發(fā)現控制上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分析該薄弱環(huán)節(jié)可能出現的問題,據以決定下一步審查的重點和方向。這是一種科學的審計方法,它使抽樣審計建立在了科學的基礎上,便于發(fā)現和解決深層次問題。
(二)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在內控評審上的區(qū)別
1.社會審計實施內控評審的目的是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評審的對象主要也是影響企業(yè)會計報表內容的相關內控制度,是對其可能導致會計報表產生重大錯報和漏報的缺陷提出建議,不具有強制性;內部審計進行內控評審主要是為保證企業(yè)經營目標的實現,提出建設性意見,堵塞管理漏洞。它評價的不僅僅是與會計報表相關的內控制度,而是全部內控制度,如組織控制、人員素質控制等,包括現有的和應建的,經營的和非經營的,所提建議經領導批準具有強制性。
2.社會審計的內控評審有一套完整的評審體系,一般在會計報表審計時進行;內部審計則是根據需要動態(tài)進行,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對內控制度的設計、測試和評價?梢越Y合審計項目進行,也可單獨實施內控評審。評審方法目前尚無國內標準,宜采用社會審計標準與企業(yè)實際結合的方法,使更具靈活性和多樣性。我公司審計部借鑒社會審計的內控評審方法,并結合本公司管理現狀設計了一套內部控制系統(tǒng)評審的規(guī)范,目前已在公司內控制度調研評審中試行。四、積極開拓風險審計新領域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內審已步入第三階段,即風險導向審計階段,開始廣泛采用風險評審技術,我國的內審在實際工作中正在想這個方向轉型,市場全面開放,信息技術高度發(fā)展,政治、經濟環(huán)境千變萬化,這些都會加速這一理論向實踐的轉化。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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