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季】(多選題)(子題2)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由11人組成,其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2人。該董事會某次會議發(fā)生的下列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
正確答案:
(1)選項A: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wù)或者不履行職務(wù)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wù);(2)選項B:對增加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屬于股東會的職權(quán);(3)選項C: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jīng)理屬于董事會的職權(quán);(4)選項D: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只有王某的簽名不行,而且記錄員無須簽名)。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職權(quán)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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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考試教材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