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p>
正確答案:
(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離職的事實,不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對人;(3)選項D:相對人有權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歸于無效)。
無權代理
知識點出處
第一章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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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考試教材第15頁
代理的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