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2021年,小紅18周歲,小紅的媽媽在她15周歲時為其投保了一份人壽保險,2021年5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小紅因為學習壓力太大而跳樓自殺。根據(jù)保險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保險人應承擔的責任是( ?。?/p>
正確答案:
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保險合同屆滿2年后,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應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條款
知識點出處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