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我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享有的職權有( ?。?/p>
正確答案:
根據(jù)《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獨立董事除應當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賦予董事的職權外,還具有下列職權:①重大關聯(lián)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②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③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④提議召開董事會;⑤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⑥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議未被采納或上述職權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應將有關情況予以披露。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