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的試點抵扣單位,2021年2月甲企業(yè)購進牛奶,當月全部直接對外銷售,銷售數量是10噸,已知,牛奶平均購買單價為0.3萬元/噸,損耗率為5%。則甲企業(yè)當月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萬元。
正確答案:
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牛奶)直接銷售時,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牛奶)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銷售農產品(牛奶)數量÷(1-損耗率)×農產品(牛奶)平均購買單價×9%÷(1+9%)=10÷(1-5%)×0.3×9%÷(1+9%)=0.26(萬元)。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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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考試教材第64頁
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