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李某與甲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簡稱“甲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因合同簽訂時甲公司隱瞞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事實,且至李某起訴時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人民法院認定《商品房預售合同》無效,判令甲公司向李某返還購房款并支付資金占用費。根據(jù)《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該資金占用費的計算標準應為( ?。?/p>
正確答案:
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的,有權(quán)請求返還價款或者報酬的當事人一方請求對方支付資金占用費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當事人請求的范圍內(nèi)按照“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但占用資金的當事人對于合同不成立、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沒有過錯的,應當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存款基準利率”計算。在本題中,甲公司對該合同的自始無效存在過錯,資金占用費應在李某請求的范圍內(nèi)按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
民事法律行為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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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考試教材第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