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甲是乙公司的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的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之后,丙公司催告乙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對該合同予以追認。根據代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p>
正確答案:
(1)選項A:無論相對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權;(2)選項B:只有善意相對人才可以行使撤銷權,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不屬于善意相對人,丙公司不享有撤銷權;(3)選項C:被代理人在30日內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無效;(4)選項D:如果乙公司拒絕追認,由于丙公司知道甲無權代理,丙公司和甲應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委托代理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3年考試教材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