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債權人會議的下列職權中,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委托債權人委員會行使的是( ?。?/p>
正確答案:
第八章 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債權人委員會
債權人會議可以依法委托債權人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但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權,委托其行使債權人會議所有職權:(1)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2)監(jiān)督管理人;(3)決定繼續(xù)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yè)(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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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機構 |
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設立債權人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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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1名債務人企業(yè)的職工代表或者工會代表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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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委員會成員不得超過9人(≤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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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
(1)監(jiān)督債務人財產的管理和處分;(2)監(jiān)督破產財產分配;(3)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4)債權人會議委托的其他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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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會議可以依照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委托債權人委員會行使(1)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2)監(jiān)督管理人和(3)決定繼續(xù)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yè)的債權人會議職權。債權人會議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權,委托其行使債權人會議所有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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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規(guī)則 |
債權人委員會決定所議事項應獲得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并作成議事記錄。債權人委員會成員對所議事項的決議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在記錄中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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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處分債務人財產 |
債權人會議表決:管理人處分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的下列債務人重大財產的,應當事先制作財產管理或者變價方案并提交債權人會議進行表決,債權人會議表決未通過的,管理人不得處分:(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的轉讓;(2)探礦權、采礦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權的轉讓;(3)全部庫存或者營業(yè)的轉讓;(4)借款;(5)設定財產擔保;(6)債權和有價證券的轉讓;(7)履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8)放棄權利;(9)擔保物的取回;(10)對債權人利益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財產處分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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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zhèn)瘯?/span>:管理人實施處分前,應當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提前10日書面報告?zhèn)鶛嗳宋瘑T會或者人民法院(未設立債權人委員會的,報告人民法院)。債權人委員會可以依照企業(yè)破產法的規(guī)定,要求管理人對處分行為作出相應說明或者提供有關文件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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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委員會認為管理人實施的處分行為不符合債權人會議通過的財產管理或變價方案的,有權要求管理人糾正。管理人拒絕糾正的,債權人委員會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決定 人民法院認為管理人實施的處分行為不符合債權人會議通過的財產管理或變價方案的,應當責令管理人停止處分行為。管理人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提交債權人會議重新表決通過后實施 |
債權人委員會
知識點出處
第八章 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37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