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下列權利中,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的有( ?。?。
正確答案:
下列權利,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權利:(1)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請求權;(2)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3)勞動報酬請求權,但是超過債務人及其所扶養(yǎng)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的部分除外(超過生活必需費用部分,可以代位;未超過生活必需費用部分不得代位);(4)請求支付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當事人基本生活的權利;(5)其他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權利。
債權讓與
知識點出處
第九章 債法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2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