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季】公司的能力分為公司的權利能力、公司的行為能力以及公司的侵權行為能力。下列關于公司能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1)選項B:公司不得超越經營范圍進行活動。如果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為了保護善意相對人的利益,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2)選項C:公司對內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公司擔保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對該擔保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3)選項D:一般侵權行為,被認定為公司侵權行為,由公司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工作人員)責任:行為人雖然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是會承擔其他責任,如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對公司的民事賠償責。
公司能力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三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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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考試教材第3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