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根據(jù)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的是( )。
正確答案:
(1)選項B: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①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diào)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②檢察人員發(fā)現(xiàn)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③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④被告人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進行查證,建議補充偵查的。對延期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1個月以內(nèi)補充偵查完畢。(2)選項ACD: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nèi)無法繼續(xù)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①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②被告人脫逃的;③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④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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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出處
第十八章 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5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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