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將自己的房屋轉讓給乙,已經交付給乙使用但尚未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xù),縣政府決定強制拆除甲的房屋,甲不服縣政府的強制拆除決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乙作為第三人向法院申請參加到訴訟中。下列有關乙行使權利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在行政訴訟中,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獨立地位的訴訟參加人。其權利主要有:(1)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理參加訴訟;(2)有權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主張;(3)與行政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如果人民法院判決其承擔義務或者減損其權益的,有權提起上訴、申請再審。
行政訴訟第三人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行政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26頁
行政訴訟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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